1、项目编号:FJXW2025136
项目名称:闽侯县总医院白沙分院安保服务采购
采购人:闽侯县白沙镇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0591-22953932
地 址:闽侯县白沙镇白沙新街121号
2.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56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56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4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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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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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闽侯县总医院白沙分院安保服务采购 |
2 |
456000 |
年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否 |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4.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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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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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的,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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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根据(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为“物业管理服务”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服务。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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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5、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办理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29日(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未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报价。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名称与报名登记的名称不一致的,须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6、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含电子版)售价为200元。
7、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地点: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623室。)通过电子邮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须按竞争性谈判公告附件《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填写清楚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信箱(2305637990@qq.com)。潜在供应商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我公司不接受未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投标与质疑。
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0日14: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9、谈判时间:2025年12月30日14:30(北京时间)
10、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开标厅。
11、相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邮 编:350025
项目负责人:郭梦婷、刘鼎埕、郑道铖 0591-87807383
12、供应商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缴交谈判保证金等的账户:
开户行名称: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南门支行
开 户 名: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7736 0188 0000 28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