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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阳区总医院室内LED全彩显示屏系统建设项目询价公告

12 2025-10-28 17:21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组织建阳区总医院室内LED全彩显示屏系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报价。

1、项目名称:建阳区总医院室内LED全彩显示屏系统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FJXW2025110

3、询价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预算金额

所属

行业

询价保证金

1

1-1

西院区LED屏幕

1批

201250

201250

工业

2012

2

2-1

东院区LED屏幕

1批

78750

78750

工业

787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采购包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1 、包2:

明细

描述

资格承诺函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参加本项目询价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制造的产品参与投标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模板,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产品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产品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产品制造商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六章。

6、报名

6.1报名期限:自2025年 10月 28 日起至2025年 10 月 31 日止(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

6.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方式对本项目进行报名,未报名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

7、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7.1询价通知书的提供期限:自2025年 10 月 28日起至2025年 10 月 31 日止(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

7.2获取地点及方式: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楼623室。)询价通知书纸质和电子询价通知书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通过电子邮件购买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须按询价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潜在供应商所要购买询价通知书的项目名称、询价通知书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信箱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邮箱2305637990@qq.com)采购代理机构。潜在供应商购买询价通知书时的单位名称应与响应的单位名称一致,我公司不接受未购买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响应与质疑。

7.3、询价通知书售价:人民币 200元。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 11 月 03 日10:00:00(北京时间)。

9、询价时间及地点:2025年 11 月 03 日10:00:00(北京时间);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黄花山路29-30号开标室。

10、公告期限

10.1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平市建阳区总医院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东桥东路46号

联系人:王毅航

联系电话:0599-5622122

代理机构: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邮编:350025  

电话:0591-87807330           

联系人:王慧婧、刘鼎埕、郑道铖 

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代理机构网站:Http:// www.xinweizb.com

E-mail:2305637990@qq.com 

附1:账户信息

邮寄购买询价通知书、询价保证金缴交缴纳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南门支行

银行账号:7736 01 88 0000288 73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询价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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