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XCG-350101-FJXW-20250001
二、项目名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设备维修及部分耗材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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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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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广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中山路23号建发商场大楼6层601室 |
445,000.00元 |
92.17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办公设备维修及部分耗材):
服务类(福州广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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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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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办公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
500000 |
全院打印机、复印机、信创电脑等维护 |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技术和服务要求 |
12个月 |
项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445,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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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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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 |
林修锵、黄祖勇、许玉榕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以合同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成交供应商收取。②费率标准:100万元(含)以下的按1.5%收取;100万元至500万元的按1.1%收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③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信息:账户名: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77360188000028873;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南门支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办公设备维修及部分耗材:0.7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供应商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2.政府采购政策性价格扣除情况:福州广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小型企业,符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经磋商小组评议,按规定给予其报价价格扣除15%(-66750元),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部分的评审;乾程理想(福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微型企业,符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经磋商小组评议,按规定给予其报价价格扣除15%(-71250元),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部分的评审;福州世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微型企业,符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经磋商小组评议,按规定给予其报价价格扣除15%(-70500元),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部分的评审。
3.本项目供应商的报价不作为合同执行价格,评审时的报价只作为获取按实结算的折扣依据及价格分测算的依据,不作为实际结算的合同金额,实际结算金额为预算金额50万元。
4.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若服务期满或在服务期内采购总金额已经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即视为服务期限届满)。
5.成交供应商:福州广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交折扣:8.9折。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56号
联系方式:梅先生 0591-87073797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联系方式:蔡华凯、刘鼎埕、郑道铖 0591-87807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华凯、刘鼎埕、郑道铖
电话:0591-87807330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