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闽侯县祥谦镇中心卫生院采购供应室配套设备及医用冷库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六层623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1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XW2025105
项目名称:闽侯县祥谦镇中心卫生院采购供应室配套设备及医用冷库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6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36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36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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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采购包预算金额 (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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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供应室配套设备 |
1批 |
290000 |
工业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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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医用冷库设备 |
1批 |
7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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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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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的,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24日 至 2025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六层623室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通过电子邮件获取的潜在供应商须按竞争性谈判公告附件《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填写清楚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信箱(892029994@qq.com)。潜在供应商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报价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我公司不接受未获取的潜在供应商报价与质疑。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名称与获取登记的名称不一致的,须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六层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1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六层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及支付服务费账户
开户行名称: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南门支行
开 户 名: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7736 0188 0000 28873
邮箱:892029994@qq.com
注:
1.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项目编号:***、采购包:***)格式注明,以便核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闽侯县祥谦镇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陈科长
联系电话:0591-62085015
地 址:闽侯县尚干镇桥头东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联系方式:0591-878073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锦、郑道铖、刘鼎埕
电 话:0591-87807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