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190]FJXW[GK]2025001-1
二、项目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交通类案件司法检验鉴定初次委托鉴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福建南方司法鉴定中心 |
福州市台江区五一中路36号高桥大厦11楼 |
665,000.00元 |
93.02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交通类案件司法检验鉴定初次委托鉴定服务):
服务类(福建南方司法鉴定中心)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1-1 |
其他鉴证服务 |
交通类案件司法检验委托鉴定服务 |
交通类案件司法检验委托鉴定服务 |
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痕迹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车辆速度鉴定等。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 |
项 |
出具符合《道路交通事故案卷文书》(GA40-2018)或(司发通[2016]112号)规定的检验、鉴定报告。 |
665,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佘锦祥 |
评审专家: |
曾淑芬 、 翁秀福 、 杨华明 、 朱昌胜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合同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合同金额100(万元)以内的部分,按1.5%计算。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请投标人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 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信息: 账户名: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7736 0188 0000 28873;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南门支行 。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交通类案件司法检验鉴定初次委托鉴定服务:0.997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北厝镇天山北路1号
联系方式:许俊华 17750207700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联系方式:王慧婧、刘鼎埕、郑道铖 0591-87807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慧婧、刘鼎埕、郑道铖
电话: 0591-87807330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