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居民身份证高速分拣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FJXW2016064-1(下达编号:FJ[GK]201612262286)
3.采购人名称: 福建省公安厅
地址:福建省公安厅
项目负责人:刘警官
联系电话:0591-87093321
4.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项目负责人:小张
联系电话:0591-87807330
5.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04月27日
6.招标结果确定日期: 2017年06月09日
7.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其中福州冠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过期,资格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厦门熙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厦门讯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德徕伊(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均未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条款”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
8.中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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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中标人  | 
			
			 产品品牌型号  | 
			
			 中标总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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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1  | 
			
			 居民身份证高速分拣机  | 
			
			 2台  | 
			
			 福州联晟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 
			
			 详见投标文件  | 
			
			 837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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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证件自动打包机  | 
			
			 1台  | 
			
			 详见投标文件  | 
		
9、其他(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信息):详见投标文件
10.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黄文风、林兴、凌峰、石碧辉、郑海峰
11、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