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采购 方式组织闽清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6-2028食堂餐饮服务类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闽清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6-2028食堂餐饮服务类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FJXW2026105
3.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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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服务期限 |
采购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所属行业 |
项目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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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2026-2028食堂餐饮服务 |
否 |
1项 |
1年 |
400000 |
4000 |
餐饮业 |
服务类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1进口产品:不适用。
4.2节能产品:不适用。
4.3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4.4绿色建材:不适用。
4.5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供应商资格条件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资格条件:
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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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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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
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报价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 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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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根据(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为:“2026-2028食堂餐饮服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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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获取采购文件
6.1时间:[2026年09月24日]至[2026年10月9日] (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2:00,14:30至17:30。(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获取期限,则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地点: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623室)。
6.3方式:(1)直接至我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办理的,须至我公司填写《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2)通过电子邮件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须按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填写清楚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信箱(1019397452@qq.com)。潜在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报价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我公司不接受未获取的潜在供应商报价与质疑。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名称与获取登记的名称不一致的,须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6.4采购文件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电子版)。
7.响应文件提交
7.1时间:[2026年10月10日] [09:30](北京时间);
7.2地点: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8.开启
8.1时间:[2026年10月10日] [09:30](北京时间);
8.2地点: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9.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0.有关本项目采购的相关信息(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若有修改补充),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通过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https://ygcg.fjcqjy.com/)及福建省新卫招标网(网址:http://www.xinweizb.com/)等媒介发布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1.采购人:闽清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13696801333
地 址: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50号
12.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邮 编:350025
项目联系人:徐琴、刘鼎埕、郑道铖
电 话:0591-87807383
传 真:0591-87807383
电子信箱:1019397452@qq.com
公司网址:http://www.xinweizb.com
代理服务费及磋商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南门支行
开户名: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7736 0188 0000 28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