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闽侯县人民医院(含闽侯县青口镇卫生院)、闽侯县祥谦镇中心卫生院中药饮片配送项目
项目编号:/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本部及分院中药饮片货物采购工作,拟对以下中药饮片货物采购进行采购,现拟进行市场调研,欢迎有意向的合格的供应商(经销商或生产厂家)参与市场调研。中药饮片清单详见附件。
二、征集内容
1、供应商须根据中药饮片清单(格式详见附件),提供完整准确的项目报价方案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技术参数(若有)、单价、单价合计、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方案文本(若有)。限价部分请参考《福州市2026年执行最高付费标准中药饮片目录》
2、在符合征集单位的需求及标准下,应征单位可对本次方案征集内容技术参数、质量保障、配送服务、售后服务、设计方案、企业综合实力等方面提出合理的建议或意见。
3、本次征集方案设计费用自理,提交的文件在评审后不退回,作为下一步采购的参考依据。征集单位有权对征集方案进行优化改善。
4、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征集单位。
三、所需递交材料
一)资质条件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
3、法人授权书原件 (若代理人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4、①供应商若为药品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GSP证书》;②供应商若为药品生产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GMP证书》。
二)方案文件(详见“二、征集内容”要求)
5、供应商递交材料的要求:
5.1纸质材料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统一用A4纸打印。与正本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一份(含可编辑的Word格式、签字盖章后扫描的PDF格式,以U盘形式递交)。
a.正本与电子文档单独装袋密封,除方案内容外,应将资质条件装入正本,并加盖公章(逐页盖章或加盖落款章及骑缝章);
b.所有副本一起装袋密封,袋子封面无需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应将资质条件内容剔除,且方案内容中不得有体现单位名称的信息,否则将按作废处理。
5.2本次征集方案设计费用自理,所有征集的设计方案将无偿提供给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参与本次方案征集即视为认同本条款。
5.3方案征集提交截止时间后,征集的方案将由招标代理机构协助采购人抽取专家进行评审。
5.4应征单位要保证提交的方案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应征单位承担。
5.5所有参加单位提交的文件在评审后不退回。
四、方案征集提交截止时间
方案征集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7日下午16:00 前,请在此时间之前将书面方案送至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六层623)逾期不予接收。
1、投递方式:
1.1现场递交或邮寄。
1.2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 福州市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六层623;
联系人: 卓敏灵; 联系电话: 0591-87807330;邮编:350025。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闽侯县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闽侯县青口镇新城西路4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女士0591-22799710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卓敏灵 0591-87807330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六、其它补充事宜
无
七、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闽侯县人民医院(含闽侯县青口镇卫生院)、闽侯县祥谦镇中心卫生院2年的采购预算3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