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闽侯县总医院(闽侯县医院)委托,现对闽侯县总医院(闽侯县医院)工分绩效系统升级项目开展市场调研,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递交调研方案。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闽侯县总医院(闽侯县医院)工分绩效系统升级项目
(二)项目内容:
1.通过科学的工分核算体系,将医护人员的临床工作量、技术难度、服务质量等要素转化为可量化的工分,实现数据自动采集、工分智能计算、绩效结果自动生成,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绩效评价与激励机制,引导员工聚焦核心工作,提升医疗服务效率与质量。通过工分数据分析,为医院人力资源配置、科室运营管理、薪酬体系优化等提供数据支持。
2.有意向响应本次市场调研的公司须在2026年4月28日9:30前到采购人现场了解情况。未参加现场调研的,所报方案不予以采纳。
二、征集截止日期:2026年4月30日17:00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须提供网站截图查询证明);
四、提供资料清单:
1.市场调研报价清单,格式自拟;
2.技术、服务方案;
3.近三年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所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其他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五、说明:
1.供应商在有效的公开征集时间内,以自愿为原则提供项目的相关资料。
2.请将以上纸质资料整理齐全后,以密封文件袋的方式,在征集截止日期前,提交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楼(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文件袋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并加盖公章);逾期递交的方案不予接收。
3.本调研公告仅为面向市场广泛征集项目相关技术、服务、价格等项目要素,并非正式采购,不代表任何采购行为。
4.本次市场调研活动仅作为采购人院内项目参考,采购人有权使用所征集技术指标中的相关内容。
5.参与本次市场调研活动的供应商,采购人不作任何承诺。因参与市场调研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支付任何相关费用。
6.采购人对所有参与调研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资料有保密的责任。
7.本次市场调研的后续工作及结果,采购人不作任何解释。
8.本次市场调研的解释权归采购人。
9.所有报名供应商均默认同意以上所有条款。
10.报名材料正本一份,副本三份,需逐页盖章并装订成册,同时提供电子版文件1套(无毒无密码的U盘),所提供证书须在有效时间范围内。资料不全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密封文件袋内需提供与纸质市场调研资料相符的扫描电子版文档(U盘)。
11.征集的方案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选出一个最佳方案作为参考。递交方案不足三家的该项目不进行评审,采购方案的征集将重新公告征集。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闽侯县总医院(闽侯县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昙石山东大道123号
联系人/联系方式:0591-22062904 林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楼
联系人/联系方式:许锦、郑道铖、刘鼎埕 0591-87807383
采购单位:闽侯县总医院(闽侯县医院)
代理机构: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