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101]FJXW[GK]2025007
二、项目名称:城区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信息采集设施租赁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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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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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
福州市鼓楼区东街7号 |
11,321,800.00元 |
城区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信息采集设施租赁项目(总价):113218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城区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信息采集设施租赁项目):
服务类(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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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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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其他运营服务 |
城区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信息采集设施租赁项目 |
路口交通违法信息采集设施租赁(1年) |
提供满足服务需求的前端系统(含取电、立杆)、网络链路、后端平台等,以及服务期内的服务保障 |
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及商务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交付验收通过之日为交付期,交付期不得超过210个日历日;服务期自交付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服务期为一年。 |
台 |
按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及合同进行验收。 |
4,87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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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其他运营服务 |
城区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信息采集设施租赁项目 |
路段交通违法信息采集设施Ⅰ租赁(1年) |
提供满足服务需求的前端系统(含取电、立杆)、网络链路、后端平台等,以及服务期内的服务保障 |
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及商务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交付验收通过之日为交付期,交付期不得超过210个日历日;服务期自交付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服务期为一年。 |
台 |
按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及合同进行验收。 |
2,394,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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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
其他运营服务 |
城区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信息采集设施租赁项目 |
路段交通违法信息采集设施Ⅱ租赁(1年) |
提供满足服务需求的前端系统(含取电、立杆)、网络链路、后端平台等,以及服务期内的服务保障 |
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及商务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交付验收通过之日为交付期,交付期不得超过210个日历日;服务期自交付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服务期为一年。 |
套 |
按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及合同进行验收。 |
1,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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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
其他运营服务 |
城区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信息采集设施租赁项目 |
路口、路段交通违法信息采集设施租赁 (1年) |
提供满足服务需求的前端系统(含取电、立杆)、网络链路、后端平台等,以及服务期内的服务保障 |
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及商务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交付验收通过之日为交付期,交付期不得超过210个日历日;服务期自交付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服务期为一年。 |
台 |
按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及合同进行验收。 |
1,813,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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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
其他运营服务 |
城区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信息采集设施租赁项目 |
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信息采集设施租赁(1年) |
提供满足服务需求的前端系统(含取电、立杆)、网络链路、后端平台等,以及服务期内的服务保障 |
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及商务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交付验收通过之日为交付期,交付期不得超过210个日历日;服务期自交付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服务期为一年。 |
台 |
按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及合同进行验收。 |
100,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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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
其他运营服务 |
城区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信息采集设施租赁项目 |
交通流量信息采集设施租赁(1年) |
提供满足服务需求的前端系统(含取电、立杆)、网络链路、后端平台等,以及服务期内的服务保障 |
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及商务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交付验收通过之日为交付期,交付期不得超过210个日历日;服务期自交付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服务期为一年。 |
台 |
按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及合同进行验收。 |
1,138,8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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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代表: |
张纬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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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 |
谢炎林 、 冯钦 、 李杭 、 朱建风 、 张乃平 、 许贵宗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中标(成交)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中标金额100(万元)以内的,按1.5%计算;中标金额100-500(万元)的,按0.8%计算;中标金额500-1000(万元)的部分,按0.45%计算;中标金额1000-5000(万元)的部分,按0.25%计算。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信息:账户名: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7736 0188 0000 28873;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南门支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城区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信息采集设施租赁项目:7.280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至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共5家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在解密环节中,福建恒鑫晟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其余4家投标人均完成开标流程。
2.在评审环节中,4家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20号
联系方式:张警官 0591-87027860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联系方式:王慧婧、刘鼎埕、郑道铖 0591-87807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慧婧、刘鼎埕、郑道铖
电话:0591-87807330